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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转账

社保话题:还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29

众所周知,公积金还贷需每年办理一次,在贷款发生月提取上一年的还贷额。这样十分不便,但从2016年5月20日开始,诸暨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月转账了。具体的详细内容是怎么样的,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带您了解!

诸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转账

 

今后市民可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贷款职工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目前此项业务只适用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取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放的工行、农行或建行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在还贷职工及其配偶,且组合贷款暂时尚不能办理。

具体办理是这样的,首先需填写《本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共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诸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转账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25日左右为约定转账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六个月以上方可转账,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生成,同时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发生贷款逾期的,暂停当月“按月转账”业务,待还清全部逾期贷款后方可转账。若发生个人公积金账户变更,或者因为调动工作单位而引起本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的,申请人应及时到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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