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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解读

社保话题:基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26

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是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简单来说就是职工住房工资。缴存基数每年会根据职工去年的收入情况调整一次。具体详细内容请参阅下文。希望可以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的解读

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后

关于政策

解读: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分两块,一块单位缴存一块个人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均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即: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即2012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包括各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今年缴存比例保持不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各为12%;各类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各10%-12%的范围。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仍为15%。

关于保障

解读:为尽量减少因工资收入差距导致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差距,住房公积金对高收入者进行约束,对低收入者进行保障,其中,对高收入者约束是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最高限额来实现的,一般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此测算,去年最高缴存基数为12440元,以24%缴存比例计算,最高月缴存额度为2985元;今年最高缴存基数13940元,月缴存额度最高为3345元。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维权

解读: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上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职工可凭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向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投诉;对单位没有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职工可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积金中心会依法要求单位及时建缴。

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后

 

注意事项

1.所有汇缴单位(包括托收单位)均须参加基数调整,基数调整后才能汇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在1480元-13940元之间调整缴存基数,超出这个范围的,公积金系统将进行控制,单位将不能进行正常汇缴。

2.从今年开始,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方式有两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一是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即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二是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即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3.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在办理基数调整时,同时办理单位登记证验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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