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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是哪里开具的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15

现在有很多市民都不清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何条件?更加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到哪里开具的?那么现在,就让随便吧小编来告诉大家,逐一的为大家解答疑问。具体详细内容请大家仔细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是哪里开具的

 

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开据点

缴费凭证不是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凭证,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开具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开据点

 

延伸阅读:公积金的缴纳标准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单位、职工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仍执行单位25%、职工15%的缴存比例。市本级和区市县新、老职工界定标准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11-2012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区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9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8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1,1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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