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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你都了解吗

社保话题:提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25

随便吧小编了解到,前段时间,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使用,已成了市民重视的焦点。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服务指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你都了解吗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告知:

根据《条例》和近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提取使用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

㈠、购(建、大修)自住房的

3年内购商品房的:

⑴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房屋登记备案表;

⑵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

无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可凭上述资料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父母、子女购房款:

1.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或工程开工许可证(农村建房: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及乡政府出具一年内开工或竣工证明),金额以建房预算为准。

2.集资建房: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或工程开工许可证、集资建房方案(分房名单)、集资交款收据;

3.拆迁安置、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安置合同或政府提供安置名单、房款或补差价收据;

4.新农村建设:凭领取补助证明支取。

㈡、偿还购房贷款的

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

⑴一次性还款:出具银行一次性还清贷款的余额表、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其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

⑵部分还款的:提供上年还款清单、贷款合同、购房合同。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⑴提前一次性还款的:提供一次性还清贷款申请,其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

⑵全额提取的:无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且无贷款逾期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公积金贷款余额清单、借款合同,其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

⑶按年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含有公积金质押贷款的):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上年还款清单。

㈢、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房租房职工的

无房租房的:

⑴租住商品房的:提供产权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当年租金合同及交款收据,其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房租,且不超过2000元/月;

⑵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收款收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㈣、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的

领取低保的:提供低保证;

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符合市劳社局发157号文件规定病种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疾病证明书、医药费发票、困难证明。

㈤、需要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缴存)办理提取公积金的

退休: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调离:调离本行政区的文件;

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死亡: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两人以上的提供遗产分割公证书);受遗赠人申请:提供死亡证明和有效遗书;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同时申请的:受遗赠人优选。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1.提取人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也可到公积金各网点或本单位领取);

2.提供上述情形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支取,单位对职工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栏签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取人将相关提取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夫妻共同提取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建议盘县分中心缴存职工提供建设银行卡,盘江集团职工提供贵州银行卡)交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4.支取业务人员依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立即作出准予支取的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支票或通过网银办理支付手续。需进一步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告知,不准予提取的解释清楚原因。

注:如因提取政策有调整或变化,将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及当地公积金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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