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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解读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2-15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搜集了铜川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新详情。

 

贷款资格有所调整。以往规定凡铜川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原有银行住房借款时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今只需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就可获取贷款资格。

贷款期限有所调整。调整前贷款年限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限止,调整后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限后五年,但不超过最长贷款期限30年。

贷款担保有所调整。调整前以15万元为界限,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均正常缴存的情况下,申请贷款时,金额在15万元(含15万)以下的不需担保人,15万元以上的,需一名担保人,调整后以20万元为界限;同时规定,担保人年龄不受借款人借款期限的限制,调整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能为一名公积金借款人作担保,调整后规定,在为一名公积金借款人担保超过一年后还可为另一名公积金借款人进行再担保。

关于贷款信用。调整后的贷款政策明确了职工的诚信记录将作为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职工,不予贷款或限制贷款: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还被骗金额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夫妇以往贷款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在贷款结清2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将保留其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正视自身信用记录,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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